薄熙来必须出席中共中央十七届中委七中全会作出申辩
2012-10-8 02:38| 发布者: 益友| 查看: 124| 评论: 0|原作者: 王希哲|来自: 天下论坛
摘要: 薄熙来必须出席中共中央十七届中委七中全会作出申辩王希哲依据党章,被告的中共中央委员薄熙来,有权出席中共中央十七届中委七中全会作出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且“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即薄在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下,才可以完成“开除”薄熙来党籍的法定手续,否则,一切对薄熙来的处分,全属非法(更何况“开除公职”,党没有这个权力)!什么叫“政治改革”?千千万万的党员, ...
薄熙来必须出席中共中央十七届中委七中全会作出申辩
王希哲
依据党章,被告的中共中央委员薄熙来,有权出席中共中央十七届中委七中全会作出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且“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即薄在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下,才可以完成“开除”薄熙来党籍的法定手续,否则,一切对薄熙来的处分,全属非法(更何况“开除公职”,党没有这个权力)!
什么叫“政治改革”?千千万万的党员,千千万万的人民自己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实践自己的权利,以自己的行动将社会实际的关系民主化,这才是货真价实的“政治改革”。邓小平、江泽明、胡*锦涛、温*家宝、(盼望中的)习近平口头的,书面的“改革”要不要?也要。但归根结底,是亿万民众,千万党员干部自己实践起来的“政治改革”,才是最现实的改革。
所以我们曾说,薄熙来、汪洋们敢于向中央独树一帜的施政,推进党内依托民意支持的民主竞争,才是***真实的改革。
今天,普通共产*党员,四川老造反派刘金华就薄熙来案《致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及全体委员》公开信,也体现了他是8千万***员中,最伟大的改革家之一。
中国要“依法治国”,必得先“依法治党”。党章不能守,又何能守宪法?除非你推翻了共产*党,只要共*产党还在执政,你就必须认识到,逼迫共产*党去实现它的党内民主“宪政”,才能是实现国家民主宪政的第一步。而共*产党只有在全党全民的实践逼迫下养成了遵守它自家党章的习惯,也才能顺理成章自然形成遵守国家宪法的习惯。不遵守党章就决不能遵守宪法。如果全党全民不能自己勇敢站出来,涌现千千万万个“刘金华”、“王铮”,只盼望着中南海忽然出个“戈尔巴”、“蒋经国”来赐给你“改革”雨露,坐享“民主”幸福,那么,你们就老老实实去作***中央权贵的奴隶吧。民主?自由?你们不配!
刘金华是左翼人士。但他这致中共十七届中委的信,完全是站在法制的立场。右翼精英们,右翼民运们,为什么就不能在这个法制的立场上,与今天的左翼,获得共同点呢?
在这场拥护胡温中央“倒薄”的反向文革清算运动中,你们已经把你们的伪装揭开了,把你们赖以谋生欺世的“民主”、“人权”、“法制”、“普世价值”本钱通通全扔掉了,就不可以补救一下么?怎么补救?唯有站出来说一句:
“我不赞成薄熙来,也不愿按什么名言捍卫薄熙来的权利。但刘金华的信依据党章,还是有理。胡温中央啊,你们就看着办吧。”
2012年10月7日
(责任编辑:柳实)
2012-10-8 02:38| 发布者: 益友| 查看: 124| 评论: 0|原作者: 王希哲|来自: 天下论坛
摘要: 薄熙来必须出席中共中央十七届中委七中全会作出申辩王希哲依据党章,被告的中共中央委员薄熙来,有权出席中共中央十七届中委七中全会作出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且“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即薄在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下,才可以完成“开除”薄熙来党籍的法定手续,否则,一切对薄熙来的处分,全属非法(更何况“开除公职”,党没有这个权力)!什么叫“政治改革”?千千万万的党员, ...
薄熙来必须出席中共中央十七届中委七中全会作出申辩
王希哲
依据党章,被告的中共中央委员薄熙来,有权出席中共中央十七届中委七中全会作出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且“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即薄在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下,才可以完成“开除”薄熙来党籍的法定手续,否则,一切对薄熙来的处分,全属非法(更何况“开除公职”,党没有这个权力)!
什么叫“政治改革”?千千万万的党员,千千万万的人民自己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实践自己的权利,以自己的行动将社会实际的关系民主化,这才是货真价实的“政治改革”。邓小平、江泽明、胡*锦涛、温*家宝、(盼望中的)习近平口头的,书面的“改革”要不要?也要。但归根结底,是亿万民众,千万党员干部自己实践起来的“政治改革”,才是最现实的改革。
所以我们曾说,薄熙来、汪洋们敢于向中央独树一帜的施政,推进党内依托民意支持的民主竞争,才是***真实的改革。
今天,普通共产*党员,四川老造反派刘金华就薄熙来案《致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及全体委员》公开信,也体现了他是8千万***员中,最伟大的改革家之一。
中国要“依法治国”,必得先“依法治党”。党章不能守,又何能守宪法?除非你推翻了共产*党,只要共*产党还在执政,你就必须认识到,逼迫共产*党去实现它的党内民主“宪政”,才能是实现国家民主宪政的第一步。而共*产党只有在全党全民的实践逼迫下养成了遵守它自家党章的习惯,也才能顺理成章自然形成遵守国家宪法的习惯。不遵守党章就决不能遵守宪法。如果全党全民不能自己勇敢站出来,涌现千千万万个“刘金华”、“王铮”,只盼望着中南海忽然出个“戈尔巴”、“蒋经国”来赐给你“改革”雨露,坐享“民主”幸福,那么,你们就老老实实去作***中央权贵的奴隶吧。民主?自由?你们不配!
刘金华是左翼人士。但他这致中共十七届中委的信,完全是站在法制的立场。右翼精英们,右翼民运们,为什么就不能在这个法制的立场上,与今天的左翼,获得共同点呢?
在这场拥护胡温中央“倒薄”的反向文革清算运动中,你们已经把你们的伪装揭开了,把你们赖以谋生欺世的“民主”、“人权”、“法制”、“普世价值”本钱通通全扔掉了,就不可以补救一下么?怎么补救?唯有站出来说一句:
“我不赞成薄熙来,也不愿按什么名言捍卫薄熙来的权利。但刘金华的信依据党章,还是有理。胡温中央啊,你们就看着办吧。”
2012年10月7日
(责任编辑:柳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