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伍德案作一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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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WY(辽.都.紫.株) [199670:5946], 17:57:49 06/13/2012:
- 论剑谈棋 豪杰尽聚 -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海伍德案颇有些像09年的邓玉娇事件,一个版本被揭穿了就来一个新的版本。因此不太愿意对此进行分析。
不过什么3号、5号、6号文件已经传达到基层公务员,也算是正式版本了吧。要修改也没那么容易了。等了很久也没等到什么新东西。因此对此进行一些分析,致命的要害之处,现在不想指出。
这里先不说一个最基本的道理:Heywood只是一个普通的英国商人,即使他与谷开来有矛盾,以薄熙来的地位,对付他的办法有的是,用得着谋杀他吗?何况薄熙来志在常委,谷开来是薄熙来的贤内助,会用这种手段对付一个小人物,以致影响薄熙来的前途吗?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海伍德案第一幕:海伍德死亡。
海伍德是英国人,1970年生,与大连女子王露露结婚,育有一女一子。2011年11月15日,在重庆一家宾馆内死亡,死亡原因认定为饮酒后心脏病发作。
在这里给那些造谣的王八蛋们普及一些常识。
任何人死亡以后,医生都要来验看尸体,签发死亡证明书,在死亡证明书上要写明死亡原因,这就是正常的验尸或者尸检程序。没有死亡证明书,没有家属签字,火葬场是不能把尸体火化的。你们还真以为跟买饮用水似的,打个电话就来车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net"
正常的程序应当是:宾馆发现客人人事不省,可能已经死亡(确定死亡是医生的职责,宾馆不会自己确定客人已经死亡),打电话给120,医生来验看尸体,确定已经死亡,查明死因,签发死亡证明书,然后宾馆通知火葬场把尸体拉走,同时通知家属。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一般情况下是不用通知公安机关的,但海伍德是英国公民,家属又不在身边,宾馆当然得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派人来检验尸体,确定死亡原因为饮酒后心脏病发作,然后通知家属。
根据英国政府的声明:
“11月16日,英国驻重庆总领事馆的领事官员收到重庆市公安局的传真,通知海伍德的死讯。当时中国官员告知海伍德的死因是饮酒过量。”
“11月18日,海伍德家人告知英国领事官员,他们已决定火化海伍德的尸体,并同时向英国和在中国的英国官员确认了有关决定。英国外交部一名官员也参加了火化仪式。”
一切都光明正大,清清楚楚,大家(包括死者家属,医生,公安机关)都认为这是一个普通的正常死亡事件。
海伍德案第二幕:王立军调动工作。
据通报说:“1月28日王找薄反映重要案件(11.15)与薄家人有关,办案人员受到压力,有人写了辞职报告,希望薄重视。薄知后不满,于2月5日开会决定调整王的工作,免去王公安局局长、书记职务(事前未征求公安部的意见),调整其副市长分工,2月5日下午宣布。”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net"
首先,有两点基本事实错误。1.王立军调动工作,是重庆市政府2月2日宣布的。2.是重庆市政府会议调动王立军工作的。
中央文件连这些基本事实都会搞错,真是匪夷所思。
王立军是省部级,是中央管的干部,他的工作调动,免去他的公安局局长、书记职务,是要经过中央组织部批准的。通报说事前未征求公安部的意见,可没说未经过中央组织部批准。
这样的工作调动,要经过领导酝酿,常委讨论通过,上报中央,中央批准,最后的市政府会议,只是宣布一个已经作出的决定而已。
1月28日反映,2月2日调动,中间还有一个星期天,连办办手续都来不及。
文件起草人是把重庆市委、市政府当成卫通公司了,老板说免你职就免你职。
事实上,海外网站早就传出,中纪委对王立军进行了调查。调动王立军的工作,是对他的一种保护。
王立军为什么被调动工作,英国人看得很清楚:“薄熙来的政治对手为了削弱薄熙来的地位对王立军展开了党内调查。在意识到薄熙来无力保护他以后,王立军逃到了美国领事馆。”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政府的声明说:“英国外交部官员从今年1月18日开始,首次听到在华英国侨民社区的传闻,指海伍德的死因情况可疑。”
这个传闻是谁散布出来的呢?
海伍德家人一再声明,现在还坚持,海伍德是正常死亡。他们不会散布这样的传闻。
王立军很清楚公安纪律,又据说是1月28日向薄熙来反映情况后才引起不满的,也不会在1月18日以前就散布这样的传闻。
这个传闻毫无疑问是阴谋家们散布出来的。这也充分说明了海伍德案完全是一个阴谋。
海伍德案第三幕:王立军反映。
首先应当指出,2月6日14:30分,王立军进入美国领事馆以后,就一直在控制之下,他究竟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外人是无法知道的。
能够确定的只有一点:王立军是因公进入美国领事馆的。中央文件和美国领事馆都已经说明了的。
据通报说:“在薄的压力下,有关人员违规审查王周围的人,王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胁,决定出走。”
实在很奇怪。王立军受到薄熙来的打击报复,他应当向我们英明伟大的党中央求援。谁都明白,胡主席、瘟总理是不会包庇薄熙来的。为什么要去美国领事馆呢?
即使王立军提出要政治避难,他也没有理由要向美国领事馆反映海伍德案的情况。
即使王立军要向美国提供中国国内的秘密,也应当是在美国批准了他的避难申请以后,他会连这样的利害关系都不明白吗?
王立军在美国领事馆里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中国政府是怎么知道的?是美国领事馆向中国政府通报的吗?美国领事馆有义务向中国政府通报来访人员的所作所为吗?美国大使馆向中国政府通报方励之夫妇在大使馆里的活动了吗?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还有一个细节问题:有关方面是怎么知道王立军在美国领事馆滞留的?
我们都知道,8平方以后,方励之夫妇去美国大使馆要求避难,被拒绝,只能回去,后来是美国大使馆又请他们去的。
当时方励之夫妇在北京,应当是受到严密监控的,有关方面对他们的行踪都掌握不了。中央对几千里外王立军的行踪怎么就能掌握得一清二楚呢?
海伍德案第四幕:4月10日。
首先应当指出,中央文件和“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有非常重大的矛盾。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是这么说的:“经复查,现有证据证明尼尔•伍德死于他杀,薄谷开来和张晓军(薄家勤务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中央文件是这么说的:“开始定为饮酒后发病亡,现查明死因有疑,不排除他杀”
谁都能看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
一种是说尼尔•伍德确定死于他杀,而且有证据。另一种则只是死因有疑,有可能是他杀。
那么哪种说法是官方的,权威的呢?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是向全世界宣布的,似乎更正式些。
但消息来源只是“新华社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显然是中央文件更具有权威性。
按照中央文件的说法,海伍德只是死因有疑,不排除他杀。也就是说,到底有没有犯罪事实,还不能确定,就可以把人移送司法机关?!!这实在是太恶劣了,的确是只有特色国才有的特色法制。
按照“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尼尔•伍德确定是死于他杀,而且有证据。
确定他杀,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要有确切的证据才行。
因病死亡,是公安机关确定了的。死者家属也认为是因病死亡。现在这个有关部门(哪个部门?)一口咬定是他杀,并且说有证据。既然有证据,那怎么还不向大家公布呢?
这个证据,不会就是“王立军反映”,“薄谷开来(薄熙来同志妻子)及其子同尼尔•伍德过去关系良好,后因经济利益问题产生矛盾并不断激化”吧?那可实在太可笑了。
一个人死了,确定是因病死亡,尸体被烧掉了,后来有人说他是被杀的,而你与他有矛盾,你就成了杀人犯,移送司法机关。世界上有这么荒谬的法制吗?
从来只听说过毁尸灭迹,现在看见毁尸栽赃,的确是阴谋家们的一大发明。
顺便说一句,什么血液、头发、一块肉之类的说法,荒谬之极。如果阴谋家们真的敢以此作为证据,再来驳它个体无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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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WY(辽.都.紫.株) [199670:5946], 17:57:49 06/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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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伍德案颇有些像09年的邓玉娇事件,一个版本被揭穿了就来一个新的版本。因此不太愿意对此进行分析。
不过什么3号、5号、6号文件已经传达到基层公务员,也算是正式版本了吧。要修改也没那么容易了。等了很久也没等到什么新东西。因此对此进行一些分析,致命的要害之处,现在不想指出。
这里先不说一个最基本的道理:Heywood只是一个普通的英国商人,即使他与谷开来有矛盾,以薄熙来的地位,对付他的办法有的是,用得着谋杀他吗?何况薄熙来志在常委,谷开来是薄熙来的贤内助,会用这种手段对付一个小人物,以致影响薄熙来的前途吗?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海伍德案第一幕:海伍德死亡。
海伍德是英国人,1970年生,与大连女子王露露结婚,育有一女一子。2011年11月15日,在重庆一家宾馆内死亡,死亡原因认定为饮酒后心脏病发作。
在这里给那些造谣的王八蛋们普及一些常识。
任何人死亡以后,医生都要来验看尸体,签发死亡证明书,在死亡证明书上要写明死亡原因,这就是正常的验尸或者尸检程序。没有死亡证明书,没有家属签字,火葬场是不能把尸体火化的。你们还真以为跟买饮用水似的,打个电话就来车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net"
正常的程序应当是:宾馆发现客人人事不省,可能已经死亡(确定死亡是医生的职责,宾馆不会自己确定客人已经死亡),打电话给120,医生来验看尸体,确定已经死亡,查明死因,签发死亡证明书,然后宾馆通知火葬场把尸体拉走,同时通知家属。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一般情况下是不用通知公安机关的,但海伍德是英国公民,家属又不在身边,宾馆当然得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派人来检验尸体,确定死亡原因为饮酒后心脏病发作,然后通知家属。
根据英国政府的声明:
“11月16日,英国驻重庆总领事馆的领事官员收到重庆市公安局的传真,通知海伍德的死讯。当时中国官员告知海伍德的死因是饮酒过量。”
“11月18日,海伍德家人告知英国领事官员,他们已决定火化海伍德的尸体,并同时向英国和在中国的英国官员确认了有关决定。英国外交部一名官员也参加了火化仪式。”
一切都光明正大,清清楚楚,大家(包括死者家属,医生,公安机关)都认为这是一个普通的正常死亡事件。
海伍德案第二幕:王立军调动工作。
据通报说:“1月28日王找薄反映重要案件(11.15)与薄家人有关,办案人员受到压力,有人写了辞职报告,希望薄重视。薄知后不满,于2月5日开会决定调整王的工作,免去王公安局局长、书记职务(事前未征求公安部的意见),调整其副市长分工,2月5日下午宣布。”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net"
首先,有两点基本事实错误。1.王立军调动工作,是重庆市政府2月2日宣布的。2.是重庆市政府会议调动王立军工作的。
中央文件连这些基本事实都会搞错,真是匪夷所思。
王立军是省部级,是中央管的干部,他的工作调动,免去他的公安局局长、书记职务,是要经过中央组织部批准的。通报说事前未征求公安部的意见,可没说未经过中央组织部批准。
这样的工作调动,要经过领导酝酿,常委讨论通过,上报中央,中央批准,最后的市政府会议,只是宣布一个已经作出的决定而已。
1月28日反映,2月2日调动,中间还有一个星期天,连办办手续都来不及。
文件起草人是把重庆市委、市政府当成卫通公司了,老板说免你职就免你职。
事实上,海外网站早就传出,中纪委对王立军进行了调查。调动王立军的工作,是对他的一种保护。
王立军为什么被调动工作,英国人看得很清楚:“薄熙来的政治对手为了削弱薄熙来的地位对王立军展开了党内调查。在意识到薄熙来无力保护他以后,王立军逃到了美国领事馆。”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政府的声明说:“英国外交部官员从今年1月18日开始,首次听到在华英国侨民社区的传闻,指海伍德的死因情况可疑。”
这个传闻是谁散布出来的呢?
海伍德家人一再声明,现在还坚持,海伍德是正常死亡。他们不会散布这样的传闻。
王立军很清楚公安纪律,又据说是1月28日向薄熙来反映情况后才引起不满的,也不会在1月18日以前就散布这样的传闻。
这个传闻毫无疑问是阴谋家们散布出来的。这也充分说明了海伍德案完全是一个阴谋。
海伍德案第三幕:王立军反映。
首先应当指出,2月6日14:30分,王立军进入美国领事馆以后,就一直在控制之下,他究竟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外人是无法知道的。
能够确定的只有一点:王立军是因公进入美国领事馆的。中央文件和美国领事馆都已经说明了的。
据通报说:“在薄的压力下,有关人员违规审查王周围的人,王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胁,决定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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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王立军提出要政治避难,他也没有理由要向美国领事馆反映海伍德案的情况。
即使王立军要向美国提供中国国内的秘密,也应当是在美国批准了他的避难申请以后,他会连这样的利害关系都不明白吗?
王立军在美国领事馆里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中国政府是怎么知道的?是美国领事馆向中国政府通报的吗?美国领事馆有义务向中国政府通报来访人员的所作所为吗?美国大使馆向中国政府通报方励之夫妇在大使馆里的活动了吗?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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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8平方以后,方励之夫妇去美国大使馆要求避难,被拒绝,只能回去,后来是美国大使馆又请他们去的。
当时方励之夫妇在北京,应当是受到严密监控的,有关方面对他们的行踪都掌握不了。中央对几千里外王立军的行踪怎么就能掌握得一清二楚呢?
海伍德案第四幕:4月10日。
首先应当指出,中央文件和“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有非常重大的矛盾。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是这么说的:“经复查,现有证据证明尼尔•伍德死于他杀,薄谷开来和张晓军(薄家勤务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中央文件是这么说的:“开始定为饮酒后发病亡,现查明死因有疑,不排除他杀”
谁都能看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
一种是说尼尔•伍德确定死于他杀,而且有证据。另一种则只是死因有疑,有可能是他杀。
那么哪种说法是官方的,权威的呢?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是向全世界宣布的,似乎更正式些。
但消息来源只是“新华社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显然是中央文件更具有权威性。
按照中央文件的说法,海伍德只是死因有疑,不排除他杀。也就是说,到底有没有犯罪事实,还不能确定,就可以把人移送司法机关?!!这实在是太恶劣了,的确是只有特色国才有的特色法制。
按照“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尼尔•伍德确定是死于他杀,而且有证据。
确定他杀,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要有确切的证据才行。
因病死亡,是公安机关确定了的。死者家属也认为是因病死亡。现在这个有关部门(哪个部门?)一口咬定是他杀,并且说有证据。既然有证据,那怎么还不向大家公布呢?
这个证据,不会就是“王立军反映”,“薄谷开来(薄熙来同志妻子)及其子同尼尔•伍德过去关系良好,后因经济利益问题产生矛盾并不断激化”吧?那可实在太可笑了。
一个人死了,确定是因病死亡,尸体被烧掉了,后来有人说他是被杀的,而你与他有矛盾,你就成了杀人犯,移送司法机关。世界上有这么荒谬的法制吗?
从来只听说过毁尸灭迹,现在看见毁尸栽赃,的确是阴谋家们的一大发明。
顺便说一句,什么血液、头发、一块肉之类的说法,荒谬之极。如果阴谋家们真的敢以此作为证据,再来驳它个体无完肤。